
据报道,今日法院裁定,欧盟委员会此前提出的请求未获支持,委员会曾要求亚马逊向卢森堡政府补缴约2.5亿欧元(约合3.03亿美元)的税款。
欧盟中级法院表示,委员会未能证明卢森堡政府向亚马逊提供了非法的税收优惠。
2014年10月,欧盟曾宣布对亚马逊与卢森堡政府2003年签署的税收协议展开深入调查,以判断亚马逊是否通过非法转移利润来降低税负。该协议将亚马逊卢森堡子公司的缴税比例限定在欧洲总收入的1%以内。
欧盟方面认为,亚马逊在欧洲的大部分利润被记在卢森堡子公司名下,而根据双方签署的优惠协议,这部分利润基本不需要缴税。
2017年10月,欧盟委员会宣布亚马逊在卢森堡存在非法避税,要求补缴约2.5亿欧元的税款。随后,亚马逊和卢森堡政府就此裁决提起了上诉。
对于今日法院的裁决,亚马逊的一位发言人通过电子邮件向媒体表示:“我们欢迎法院的裁决,这与我们的长期立场一致,即我们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未享有任何特殊待遇。”
欧盟委员会尚未发表评论。就此裁决,欧盟委员会仍可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