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与百度之间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二审结果。根据公告内容,该案可追溯至2017年,当时四维图新就相关争议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及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在一审阶段,四维图新获得胜诉。随后,百度方面就该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维图新表示,近日已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百度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因此予以驳回。同时,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审理程序方面均无不当,决定维持原判。
依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的一审判决,百度方面需公开致歉并消除影响;此外,还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四维图新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并连带赔偿合理支出92.66万元等相关费用。
针对这一结果,百度方面回应称,百度地图在2016年与四维图新的合同终止后,所使用的是自行采集的数据,并非四维图新的数据。百度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百度还称,已就四维图新涉嫌侵犯百度地图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提起诉讼。百度方面强调,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始终按照合法合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