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欧盟将要求Facebook和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承担更多的互联网监管责任,否则将面临高达营业额6%的罚款。这一新规将在下周发布的法规草案中正式提出。
根据一份泄露的机密文件,大型科技公司需要审查第三方供应商,并与监管机构及研究人员共享数据,以了解如何管理非法内容。
广告透明度要求
大型在线平台必须确保广告透明度,让用户清楚自己正在观看的广告。同时,平台需告知消费者广告背后的商家,并提供重要的参数信息,以帮助用户理解为何会看到该广告。
大型平台的定义与责任
文件中首次将大型平台定义为拥有超过4500万名用户的平台。这项法规主要针对这些公司,因为它们对欧盟互联网用户的影响极大。
大型平台在扩展和塑造在线信息流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法规草案指出,这些平台的影响力需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
根据草案规定,所有大型平台必须任命合规官员,以确保遵守新的数字服务法案。不遵守该法案的公司将面临去年总营业额6%的罚款,罚款金额将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发生时间及是否有再次违规的可能。
全面修改互联网规则
这是欧盟二十年来首次全面修改互联网规则,内容涵盖在线平台在删除非法内容时的责任,以及如何限制其市场影响力。
文件指出,大型在线平台可触及广泛受众,并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承担最高标准的尽职调查义务。
负责推动更严格监管的法官专员蒂埃里·布雷顿曾表示,在线平台在我们的生活、经济和民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一切都需要现代法规的支持。
消费者团体曾多次警告,缺乏在线法律保护使得在线欺诈和有缺陷产品不断威胁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协会伞式组织BeUC的总干事莫妮卡·戈耶斯表示,《数字服务法案》将为欧盟提供更好的工具,以确保数字经济对消费者有益,而不是单纯追求科技巨头的利润。
她补充道,现在是时候结束科技巨头利用数字经济满足自身狭隘利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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