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歧视指控被起诉,赔偿降至317万美元
美国旧金山陪审团裁定,要求就歧视指控向一名前员工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和非经济损失。该员工在工厂担任电梯操作员,声称被安排在带有种族歧视氛围的环境中工作。
2015年,该员工作为合同工通过职业介绍进入公司。陪审团认定他在工作中公民权利受到侵犯,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歧视。随后法官将惩罚性赔偿和非经济损失合计的金额削减,双方未达成一致,决定重新审理。
在最近一次审讯中,原告描述同事以种族歧视性绰号贬损他及其他黑人同事,称他在工作时感到身体受到威胁;有同事让他返回非洲,在休息室留有歧视涂鸦,工作场所也出现带有歧视图画的情景。
他还提到曾劝导儿子到同一公司工作,但现在后悔,因为儿子同样处于充满种族歧视的环境中。原告律师表示公司未能阻止和预防歧视,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律师希望陪审团裁定一个足以引起公司重视的赔偿金额,并提出希望考虑的金额分布:高额惩罚性赔偿金、以往非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未来的非经济损失赔偿。
公司方面的顾问则认为赔偿应只有原告工资的一半,金额大致为几万美元,并指控原告在证词中夸大事实,称其具备对抗性。
原告律师援引相关民权法案,力求通过裁决向公司传达重要信号,强调应追求公平正义,哪怕代价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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