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3·15晚会上,人脸识别技术成为央视首个曝光的焦点。这是自2017年以来,人脸识别第二次被点名批评。与四年前不同的是,此次的关注点转向了人脸识别的滥用和数据安全问题,令公众更加担忧。
据晚会披露,过去一年中,央视发现不少商家秘密安装并使用人脸识别摄像头,以此来捕捉、收集并滥用顾客的人脸数据。其中,“精准营销”成为最常见的应用,即所谓的“大数据杀熟”。相关商家通过后台数据分析顾客的消费习惯与偏好,从而在商品销售中进行差异对待。
这种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收集人脸数据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根据国家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收集此类信息必须获得个人的授权同意。同时,《民法典》也明确指出,处理个人信息需征得相关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然而,近年来人脸识别的滥用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在过去两年里,刷脸已成为进入小区、登录软件、考勤上班的常态,甚至在一些地方进入动物园和投放垃圾也需要刷脸。根据《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近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存在滥用现象,公众的人脸数据与隐私正遭受严重威胁。
人脸识别的滥用将带来何种影响呢?不当使用和存储人脸数据,可能导致用户的隐私与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此外,若人脸数据被不法分子盗用或滥用,可能会对公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并影响社会治安。因此,人脸识别的滥用不仅影响个体,还可能破坏社会稳定。
针对人脸识别的滥用,如何应对?如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归根结底,关键在于法律治理。一方面,国家需尽快完善人脸识别数据管理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明确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并加强监管。此外,还需对数据的确权和流转进行管控。
当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看,人脸识别的安全隐患也可进行针对性的治理。
针对行业内部的隐患,如企业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对用户信息漠不关心、未树立正确价值观等,国家需对相关企业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管。通过约谈、监管和处罚等手段,增强企业对人脸识别数据安全的重视,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管。
而对于外部的隐患,例如黑客的非法入侵等,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也应通过技术手段应对技术挑战,督促并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完善技术生态,增强技术保护能力。总而言之,在人脸识别技术满足各领域需求的同时,相关的保护技术也应同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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