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裁定AI不能被视为发明人
英国最高法院裁定AI不能被视为发明人
英国最高法院周三作出裁定:在专利申请中,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发明人。这一裁决可能对未来的专利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争议源自斯蒂芬·塞勒在2018年提交的两项专利申请,一项涉及食品包装形状,另一项是一种闪光灯设备。
塞勒没有将自己列为发明人,而是将发明权归于名为DABUS的人工智能机器。他声称自己对这些发明拥有创造力机器DABUS的所有权。
英国知识产权局最初回应称,塞勒并未遵循专利法规,既没有将自然人列为发明人,也没有解释其对发明权的来源。
塞勒对裁决提出上诉,坚称自己符合1977年专利法的所有要求,但未获支持。
他又向英国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提出第二轮上诉,这两家法院也都否定了他的主张,明确否认人工智能可以被列为发明人。
英国最高法院在判决文本中指出,根据现行专利法,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法院还驳回了塞勒的论点,即基于他对DABUS的所有权,他有权为在每份申请中描述和披露的发明提起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法院强调,专利申请必须列出发明人,且该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塞勒方面的律师表示,这一裁决说明英国现行专利法尚未为人工智能自主创造的发明提供保护。
塞勒也向美国法院提出了类似的上诉,美国法院同样裁定专利应由人类发明者申请并拥有。
律师泰姆·哈里斯在点评中强调,专利法要求发明者具备自然人身份才能获得专利。
哈里斯进一步指出,如果塞勒确实是发明人并把DABUS视为一个高度复杂的工具来完成发明,结果或许会不同。但最高法院并未就此问题作出裁断,也未就人工智能自行行动所带来的技术进步是否应得到专利保护给出更广泛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