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直播未经批准的网络游戏
4月16日,国家层面发布的通知由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旨在加强对网络视听平台上游戏直播的管理与规范。文中附带图片占位符
,用于需要时配图。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相关规定,现将主要要求整理如下:
- 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形态如影视剧、综艺、直播、短视频等不得直播未获许可的游戏内容,也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违规游戏引流。
- 加强游戏直播内容的播出管理。各平台,尤其是游戏直播平台,应从内容设置、宣传互动等方面严格把关,落实导向、内容、宣传三道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跟帖评论、应急处置等制度,并完善节目监看与舆情监测机制。
- 规范游戏主播行为,引导文明互动与理性表达。平台应推动主播与用户之间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与合规消费,营造健康的网络视听环境。主播应自觉保持健康风格,摒弃低俗趣味,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现象,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底线。
- 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出镜发声。平台在主播与嘉宾选用上要严格审核,优先考虑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平与社会评价等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人员不得使用。
-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落地。各游戏直播平台应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确保实名制、防沉迷以及未成年人打赏限额等措施有效执行,并为未成年人打赏提供专门处置通道及返还流程。
- 严格执行报审报备制度。上线、播出及版面设置需按相关要求报送主管部门。对境外游戏节目或比赛的直播需经批准方可开展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