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
该《纲要》强调了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数字孪生技术研发,迅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创新,力争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产品。此外,还提到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的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地址规划,并加速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卫星通信信息网络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为出发点,遵循统筹协调、应用驱动、安全可控和多方参与的原则,聚焦基础支撑、共享开放、创新应用、安全保障及管理改革等关键环节,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的“五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为交通强国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标准体系将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和运输工具等规模化、系统化的大数据集基本建成。政务大数据有效支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行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资源的共享开放更加深入,大数据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也更加广泛。此外,大数据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符合新时代信息化发展规律的大数据体制机制也将取得突破,基本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从而为交通强国的建设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
1. 完善标准规范。重点研究与制定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的分类、分级、脱敏、溯源、标识等标准规范,完善信息资源的目录编制、采集、传输及交换共享等相关规范,逐步完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数据的技术规范,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
2. 强化数据采集。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范,将采集设备、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机场及综合交通枢纽的工程建设内容,确保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及运维。同时,完善运载工具的运行监测制度,实现对车辆、船舶及航空器等运载工具数据的自动化采集。
3. 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各类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载工具的数字孪生技术研发,加速BIM技术的创新,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产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IPv6地址规划,推进5G、卫星通信等在该领域的研发应用,并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下大数据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二)深入推进大数据共享开放。
4. 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覆盖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级行业管理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善信息资源目录的采集、更新和发布机制,并开展合规性检测,形成完整的综合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总账本”。
5. 全面构建政务大数据。深入推进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开展资源质量评估,汇聚形成全覆盖、高质量的政务大数据。同时,建立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支持跨部门的应用。
6. 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通过试点示范,推动行业大数据平台的建立,促进行业企业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建设能力和运输效率,鼓励各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大数据的融合应用,丰富行业大数据内容,推进数字化转型。
7. 稳步开放公共信息资源。研究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信息资源的开放机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清单及更新制度,创建统一的开放平台,优先开放与民生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信息资源,确保有序开放。
8. 引导大数据开放创新。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创新活动,支持各类主体进行大数据创新创业,推动政企数据的融合创新,鼓励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开放自有公共信息资源,形成良好的数据开放生态。
(三)全面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
9. 构建综合性大数据分析技术模型。综合利用跨行业、跨层级的交通运输大数据集,研究建立具有较强应用价值的综合性分析模型,形成易理解、有实用性和权威性的大数据分析成果,有效支撑决策管理与服务。
10. 加强在国家战略中的应用。在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中,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及实施评估,持续提升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11. 提升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基于大数据的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实现对重点营运车辆、建设工程及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和预警,利用大数据加强“平安交通”的建设。
12. 推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构建跨部门、跨运输方式的应急管理大数据,有效掌握交通运输运行动态,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及资源分布,支撑应急处置和调度指挥。
13. 加强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利用大数据支持信用舆情监测、信用风险预警等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检查等业务中的深度应用,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
14. 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优化执法业务流程,实现行政检查、处罚等活动的数字化,建立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支撑综合监管与智慧监管。
15.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更新,完善服务门户,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信息共享。
16. 促进出行服务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培育“出行即服务(MaaS)”模式,以数据连接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推动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的创新应用。
17. 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逐步完善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制定货运物流单据的电子化标准,建立快件数据监测体系,为快递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互联网+货运物流”等新模式发展。
(四)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
18. 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制定数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推动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应用。
19. 保障国家关键数据安全。全面识别交通运输领域的国家关键数据资源,将重要数据保护纳入安全规划,推进关键数据资源的异地备份及安全技术的应用。
(五)完善大数据管理体系。
20. 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研究设立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21. 完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公益性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机构,负责技术的统筹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理解和落实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将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视为“一把手”工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数据获取和运用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
鼓励建立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智库,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多层次、流动性良好、激励有效的专业化大数据人才队伍。
(三)加强经费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对政务大数据建设的支持,鼓励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大数据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