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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拟规范汽车创新设计:不得夸大宣传智能功能,需明确使用边界与安全责任

2026年10月11日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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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源显示,10 月 1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将监管重点放在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研发测试验证、营销宣传、用户告知和售后安全管理等环节,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尤其强调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

对于正在快速迭代的智能汽车行业而言,这一征求意见稿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围绕辅助驾驶、智能座舱、新型交互、车身结构等创新设计,企业不仅要把功能做出来,还要把测试验证、风险边界、用户教育和事故数据协助机制同步建立起来。技术创新不能脱离安全合规框架,也不能通过营销话术放大消费者对功能能力的预期。

企业责任从研发延伸到宣传、交付与售后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严格落实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技术指南、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开展验证,并据实形成验证材料。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只在发布会或产品页面展示“创新点”,还需要在研发测试阶段留下可追溯、可核验的技术依据。

文件还要求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确保批产产品与公告型式批准车型、CCC 获证车型的规格参数一致。对于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企业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并消除风险隐患。

从产业角度看,智能汽车的系统复杂度正在上升,软硬件协同、传感器、控制系统、算法策略以及供应链零部件都会影响最终安全表现。监管将“生产一致性”和“研发测试验证”放在一起,有助于减少概念车、展示车与量产车之间的体验落差,也能降低因软件功能迭代带来的安全不确定性。

营销宣传被重点约束:不得模糊功能边界

文件专门提出要规范营销宣传活动。汽车生产企业应真实、客观地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情况,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也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

这对于智能驾驶、自动泊车、车机 AI 助手等功能尤其关键。部分汽车功能可能具备一定自动化能力,但在实际道路环境中仍受到天气、道路标线、传感器状态、法规场景等因素影响。若宣传只强调“自动”“智能”“解放双手”等卖点,而弱化驾驶人责任,就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

  • 不得夸大能力:宣传需与实际测试验证和功能能力相匹配。
  • 不得误导安全责任:不能诱导驾驶人忽视观察道路和接管车辆的义务。
  • 不得用违法场景展示功能:宣传内容应符合道路交通法规要求。
  • 必须说明限制条件:包括适用环境、功能边界、应急处置方式等。

对消费者来说,这类要求有助于降低“把辅助功能当成完全自动驾驶”的风险。对企业来说,营销部门与研发、法务、安全团队之间需要更紧密协作,避免技术能力尚未覆盖的场景被包装成稳定可用的商品卖点。

影响解读:智能汽车竞争将更重视可信验证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编制简洁易懂、图文并茂的使用说明书和用户培训材料,完整准确说明正确使用方式、功能边界、使用条件、应急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隐瞒创新设计存在的技术局限性,防止消费者滥用风险。

这意味着,未来智能汽车的竞争不只是参数、算力、传感器数量或软件版本更新速度的竞争,也会转向可解释、可验证、可安全使用的综合能力竞争。一个功能如果用户无法理解其边界,或者在异常情况下不知道如何处理,即便技术先进,也可能带来更高使用风险。

在售后层面,文件要求企业健全产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明示创新设计相关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措施,提供质量合格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并加强售后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同时,文件鼓励企业为创新设计涉及的系统和部件购买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产品责任险。

此外,企业在获知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碰撞等安全事故时,应主动调查分析,排查风险隐患,记录关键数据并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交通事故调查时,企业也应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对于高度依赖软件、数据和算法的智能汽车来说,事故后的数据记录与研判机制将成为判断责任、改进产品和提升行业信任的重要基础。

整体来看,这份征求意见稿指向的是智能汽车从“快速创新”走向“规范创新”。在 AI 与自动化能力加速进入汽车产品的背景下,监管对宣传边界、测试验证、用户告知和事故协查提出更明确要求,有助于推动行业减少概念化营销,回到安全、透明和可持续迭代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