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息,特斯拉与“特斯拉啤酒”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近日判决结果公布。法院确认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责令被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特斯拉啤酒”)立即停止对特斯拉商标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特斯拉500万元人民币,同时在报刊上发布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特斯拉啤酒”随后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案件至此已尘埃落定。

根据公开资料,自2019年起,市场上开始出现名为特斯拉苏打酒和特斯拉啤酒的酒精饮品,商标采用T型标志,并在宣传中常常使用“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等字样,宣传图中甚至出现了特斯拉Model X的影像。

特斯拉在得知后,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在此次判决中,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认为“特斯拉啤酒”的行为不当利用了特斯拉长期以来建立的商誉,以此进行市场竞争,且在宣传中反复提及特斯拉汽车及其名称,误导消费者,显示出主观恶意,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这并不是特斯拉首次遭遇“蹭热度”的情况。8月7日,湖南高院与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了特斯拉胜诉一冒牌二手车商的案件判决细节。
据悉,湖南长沙的一家二手车商在店面及内部大量使用“特斯拉”、“TESILA”等标识,并将特斯拉注册商标作为商号进行二手车买卖,宣传中使用“全国唯一特斯拉二手车连锁专营”的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特斯拉有特定的合作或关联。
最终,法院认定该二手车商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及著作权的行为,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并禁止使用含有“特斯拉”字样的企业名称,赔偿特斯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


